“孙将军,你还要守城,这些干肉,你拿去。”知府罗昊指了指仆人手里的那堆腐肉,那是罗昊府里最后一头骡子的肉。杀了之后,保存不当,有些腐坏。
罗昊肚子很不应景的咕咕叫了几声,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,他只喝了一碗稀得能照见自己的米汤。反贼围困三江州数月之久,城内断粮,也有七天。
指挥使孙喆头上的伤口,还在往外淌血。又黑又瘦的他,胡子头发白了一大半。这守城数月,他吃喝拉撒都是在城楼之上。孙喆让人把那些有味的腐肉拿下去,给士卒们用大锅煮了,就算分不到多少肉,起码也能喝点汤啊。
“罗大人,你说,咱们能守到援军来吗?”孙喆拿起水罐,猛灌了一通。有兵卒递过来一只半生不熟的老鼠,孙喆用刀切开,分给罗昊一半。
罗昊皱着眉头,他看着这烤的老鼠,都觉得反胃。可是没办法,他饿得受不了。他又分出一半,给身边跟着的仆人。这仆人,已经三四天没吃过什么了。
“能,孙将军,一定能。”罗昊咬着牙,点头回应。肚子饿得似乎更厉害了,他强行忍住。
“城外的反贼,没有之前那么多了。昨天到今天,据我观察,起码少了三成。这说明,朝廷大军快要到了。”罗昊给出的这个理由,很有说服力,听到的众人,眼里都有了一丝光亮。
只有罗昊心里在想,再有几天,野草和老鼠也都吃完了。那时候,该怎么办呢?城是不能放的,那么能放的,就只有人了。
“你不是投降朝廷了吗?你怎么会在这儿?”张九三看着眼前的万明飞,吃惊的说道。这是他的营帐,下意识里,还是握紧了刀柄。
“张哥,张哥,不要这样。大家都是好兄弟,你我当初可是喝了鸡血酒,拜过把子的。你想想,这几年,小弟我什么时候害过你啊?”
万明飞笑嘻嘻的说着,自顾自的坐了下来,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裹,打开放在面前的地上,那是十八颗夜明珠,在油灯之下,闪闪发光。
每颗夜明珠,都有鹌鹑蛋大小。张九三的眼睛就像被夜明珠吸住,一时间再也挪不开了。万明飞也不说话,就那样拿起一颗夜明珠把玩。
许久,他才把手里的夜明珠放到张九三手里。这期间,把张九三可熬得够呛。要不是估摸自己不是万明飞的对手,他这会就用刀了。
手里拿着这颗夜明珠,张九三有点神不守舍。金银珠宝,哪个不爱?这种好东西,半辈子都没见过。这要是拿一颗回去,当个传家宝,这辈子都值了。
“张哥,我记得你以前是贩私盐的。每天脑袋别在腰带上,跟着头子来回跑。攒下几个钱,也都是用命换来的。”
“是啊,兄弟,你说得没错。”张九三忽然想起了以前贩私盐的那些日子,终日提心吊胆,可是为了活路,为了家人有口饭吃,他也没辙,只能豁出去了。
最凶险的一次,官军追了他半座山,摔到一条大沟里,胳膊养了小半年才好。也正是那次之后,偶然的机会,他被同乡带着,入了白莲教。
“张哥,小弟今天来,也是为了你我兄弟一场,小弟不能见死不救。”万明飞说着,又拿起一颗夜明珠,放到张九三手里。张九三也不是傻子,自然明白万明飞什么意思。
他不想投降朝廷,觉得有些丢人。以前贩私盐,最恨的就是朝廷鹰犬。可这夜明珠,光芒夺目,还勾人魂哪。这么好的东西,拿到手里,怎么可能放得下?
“兄弟,有什么话,你就直说吧。你我兄弟一场,不需要拐弯抹角的。”张九三一咬牙,把手里的两颗夜明珠拿出白布小心包好,揣进了自己怀里。
万明飞见状一笑,他知道这位大哥什么脾性。贪财,就喜欢金银珠宝。若不是他管着五万白莲教徒的火头军,万明飞怎么会想着来见他?火头军两千多号人,多半都是他的同乡,里面还有许多他的亲戚。
此外,这厮还有六个结拜兄弟,也都是营地里的校尉。细算起来,挖动他,起码撬走一万白莲教徒,还能让剩下的吃不上饭。这都是笑话,实际上,万明飞准备了许多巴豆粉,有三辆牛车拉着,足够让五万人拉的直不起腰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