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国家不管怎么样,都不可能满足所有人,只能让大部分人感觉到好就已经不错了。
古人说得好,兵者,国之重事,不可不察。
现代社会已经很好的给出了答案,弱国说什么都是错的,真理永远是射程来划分的。
帝国的防卫永远归皇权和修士掌管,以丹药控制军队的实力。
现在是福利期,以后的军士没有重大贡献是不可能给丹药的,有重大贡献或者军事才能的人才能得到丹药和功法。
匠人必须自己单独的发展,有才能的进入军事研发制作局,没有才能的自谋出路。
商人必须收商税,没有几个商人能爱国的,爱国的基本都发不了财,发了财的都没有帝国观念,那么帝国为什么还要在意商人的感受呢?必须重税,监管必须严格。
古代社会结构简单,所以没有细分过,但是帝国考虑的不一样,必须权力细分,责任明确。
1、吏部
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、考课、升降、调动等事务。下设四司:明清为文选清吏司、验封司、稽勋司和考功司。司的长官为郎中,副长官为员外郎,其属官有主事,令史,书令史等。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、考授、拣选、升调、办理月选。验封司掌封爵、世职、恩荫、难荫、请封、捐封等事务。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、终养、办理官员之出继、入籍、复名复姓等事。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,办理京察、大计。
2、户部
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,长官为户部尚书,曾称地官、大司徒、计相、大司农等。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、田地、户籍、赋税、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。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。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,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,职责多有交叉。
3、礼部
南北朝北周始设,隋唐为六部之一,历代相沿。长官为礼部尚书。考吉、嘉、军、宾、凶五礼之用;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。礼部下设四司,明清皆为:仪制清吏司,掌嘉礼、军礼及管理学务、科举考试事;祠祭清吏司,掌吉礼、凶礼事务;主客清吏司,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;精膳清吏司,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。
4、兵部
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、军械、军令等。源于三国魏五兵制。曹魏始置五兵(中、外、骑、别、都)尚书,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、车部、库部等曹。各曹设郎。隋始合为兵部,以尚书为主官,侍郎为次官。迄至清末,历代沿袭,职权则不尽相同。宋、辽、金、元兵部不辖兵政。明代兵部尚书号为“本兵”,权最重,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,均为其掌。
5、刑部
隋文帝定六部制度,初沿北齐置都官,主官为尚书;次官,炀帝定为侍郎。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,大理寺并列。明清两代,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,与督察院管稽察、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,共为“三法司制”。刑部的具体职掌是:审定各种法律,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,会同九卿审理“监候”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。
6、工部
工部是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,六部之一,长官为工部尚书,曾称冬官、大司空等。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,汉成帝置尚书五人,其三曰民曹。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、功作、盐池、园苑之事。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,又有起部掌工程,水部掌航政及水利。后周依《周官》,置冬官府,长官为大司空。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,掌管各项工程、工匠、屯田、水利。
古代的制度非常完善,只需要每一级设一正两副手就行了。
比如吏部正尚书一人,吏部副尚书两人,三人不可以是同省的人,那么是不是大大的降低了三人共同贪墨的风险呢?
明朝有监察使,可是监察使什么都不干,沦为党争的急先锋,狗咬狗的好手,显然现在不行了。
监察使也是一正两副的配置,每个行省都有监察司,没有查出贪墨或者共同贪墨是不可能晋级的,并且还要十三省互查。
正副官员的履历必须清楚,有履历可追,有档案可查。
按履历档案功绩升迁,设考察期。
比如副尚书升迁必须要和正尚书交接,交接的时期也是考察期。
最后一条就是按照实际情况可以更改地区的一部分权力,比如大荒,大旱等极端情况,赋税可以看情况而定,少收,不收等等。又或者洪灾商人收益不好也可以少收,或者不收,各地行省酌情处理。
极端自然天气,中央必须派遣,明,暗,军部三方进行核实,极端自然天气军部无偿救助灾区。
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设置了竞争对手和监察手段,权力分开互相掣肘。
外设皇家天才学院,每个地区设立一个分院,乡为基础点,为学院提供武道,修真的人才。
有武道天赋和修真天赋的,全家可得到帝国的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