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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仆人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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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在老张家吃着大菜斩着尸魔,大杀四方,威风凛凛,没想到一不留神,家宅被人给抄了?”

李牧看着自家院门前站着的两个汉子,感觉极为荒诞:“我只是出了趟门而已,这院子就特么易主了?”

他脑中念头急转,面上神情不显,来到一名汉子面前,笑道:“你们这院子里可有一个叫做胡芸娘的?”

那看门的汉子道:“你认识胡管家?”

李牧一愣,旋即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,哈哈大笑:“原来是这样!你们是芸娘新招来的家院?你去告诉他,就说她主子回来了,让她出门来接!”

对面大汉吓了一跳,小心翼翼道:“您便是李公子?”

李牧道:“不错!我就是李牧!”

大汉吃了一惊,急忙对李牧弯腰行礼:“啊呀,公子恕罪!我这第一次来院门口当值,不认识您,还请您不要怪罪。”

他点头哈腰,神情惶恐:“公子请进!哎呀,小心门槛!小人这便去通禀胡管家!”

这汉子听到李牧自报姓名之后,面上露出隐隐恐惧之色,对李牧恭谨的有点夸张。

旁边另外一个守门的汉子,在确定李牧的身份之后,并不比这个汉子好多少,也是神情大变,身子微微发抖,似乎李牧是一个吃人猛兽一般。

“奇怪,这两人怎么这么怕我?”

李牧将这两人的神情变化看在眼里,大感疑惑:“芸娘到底用了什么手段,才把他们收为仆人的?”

他刚走到院内大堂前时,胡芸娘便已经从屋内迎了出来,一脸喜色:“老爷,您回来啦?”

她穿着月白色的连衣裙,脚下缎面碎花鞋,头上戴着一根银色镶珍珠的发箍,行走间摇曳生姿,长发飘飞,颇有几分仙气。

她对着李牧微微行礼:“老爷,我今天专门跑到了离家六十多里的魔岩山,在附近山寨里找了一批青壮男女,正好为咱们看家护院。

一会儿我把他们都叫过来,好让老爷仔细看看,如果老爷看着不合眼,我把他们就都赶走,咱们再换别的!”

李牧道:“魔岩山?那不是一个强盗窝么?”

他在清河县城,好歹住了两个来月,也知道一点大路边的消息。

BR县城里最大的帮派叫做贪狼帮,与官府沆瀣一气,做出了很多残暴的事情,但因为官府一直不作为,导致贪狼帮越做越大,越做越强,名动府城,已经成了清河县的一大祸害。

还有就是盗匪横行的魔岩山。

魔岩山地势险要,易守难攻,里面毒蛇密布,偶有桃花瘴气,环境十分恶劣。

只有真正的走投无路的亡命徒,才会躲在魔岩山生活,千百年来,魔岩山上已经汇集了一彪人马,经常四下劫掠,在方圆几百里赫赫有名。

便是清河县贪狼帮,都被魔岩山的好汉们洗劫过几次。

贪狼帮帮主卢占林率帮中好手与魔岩山的人打过几次,最后打了个两败俱伤,结果被另一个帮派趁火打劫,差点杀光帮内骨干。

魔岩山的人也被官府趁机围剿,老巢都差点被占了。

双方经过此次教训后,开始谈判,最后决定彼此井水不犯河水,贪狼帮不去动魔岩山的地盘,魔岩山也不来清河县劫掠。

几年来倒也相安无事。

李牧初来此界时,也曾动过加入帮会暂时存身的念头,因此对这些消息十分关注,知道这魔岩山的名头。

没想到院内的仆人竟然是从魔岩山带来的,怪不得看门的汉子对自己隐隐有几分恐惧,想来应该是胡芸娘施展了妖术,将这些人折磨了一番,才令他们低头屈服。

自己是胡芸娘的主人,而胡芸娘如此手段,在这些人眼中,自己应该是更加恐怖。

老子竟然一不小心成了这些盗匪眼中的大魔头?

就在李牧脑中思绪转动时,就听胡芸娘道:“老爷,这魔岩山也不都是强盗,其中也有被迫害受了冤屈的人,他们怒而拔刀,最后走投无路,只能去魔岩山躲避。”

她对李牧小心翼翼道:“奴婢将魔岩山的人搜查了一遍,特将没有恶恶迹的几个男女接到了家中。这些人被我下了禁制,对老爷绝不敢有二心,以后纵然遇到了劫匪地痞,他们也完全能应付得了!”

李牧一想,这样也好。

自己长时间在两个世界穿来穿去,难以避免的会露出点蛛丝马迹来,若是一般丫鬟仆人,多嘴多舌的,怕是守不住消息,反倒是这些当过强盗的家伙,胆大包天,又被狐狸精下了禁制,倒也能令李牧省下很大的麻烦。

反正他们是盗匪的身份,真要是有什么事情惹怒了李牧,直接打杀了便是,甚至脑袋送到官府,还能领一笔赏钱。

李牧对犯罪分子从来不会生出同情的心思,你既然杀了人,犯了案子,那就得接受惩罚。

胡芸娘说这些人没有什么恶迹,但妖怪认知中的恶迹与李牧认知中的恶迹,恐怕不是一个标准。

这些仆人用是可以用,但不可当心腹使用。

也就胡芸娘讨封时,被李牧亲自说出对自己“忠心耿耿”这几个字后,从而天人有感,胡芸娘借机化形为人。

她能化形成人,便在对李牧忠心的基础上。

有朝一日她要是对李牧不忠心了,天道有感,就会引发天谴,从而被打回原形。

只要胡芸娘达不到影响此界天道规则的境界,那她就一直都是李牧最为忠心的丫鬟。

而想要影响大道规则,恐怕只有传说中的仙佛才有这种本领,胡芸娘估计这辈子都难以触碰到这种境界了。

胡芸娘带来的这些丫鬟仆人,共有十七个,其中四名女的,十三名男的,年纪都不大,都是二十来岁。

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一个叫做孙洪烈的男子。

此人有三十二岁,据他言,他曾是鹤州府的一名秀才,后来妻子与人私通,被他率众捉住后,当场将奸夫**的心肝挖了出来,随后又灭了奸夫满门,这才逃到了魔岩山艰苦度日。

他这种行为放在现代社会,肯定是枪毙的下场,但在这个世界,杀死奸夫**,并不能算太大的罪过。

他罪在波及无辜,竟然灭了奸夫满门,这才是真正的大过错。

不过在这个动不动就株连九族的世界里,孙洪烈的做法依旧符合这个世界的道德观,并在一定程度上,得到不少人的赞成。

所以胡芸娘并不觉得他有什么过错,算不得有恶迹。

不过李牧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,见这个孙洪烈有点气质,曾攻诗书,颇有文采,且雅擅丹青,能文能武,算得上是一个人才。

于是便将此人任命为即将开业的首饰铺的店掌柜。

孙洪烈身材修长,相貌儒雅,留着三缕长髯,眼神温润,若只看相貌,很难让人相信,他竟然是一个双手沾满了血腥的狼灭。

此人谈吐不凡,进退有据,倒是一个可以培养的人。

“老爷您今天盘了一家店铺?”

胡芸娘听到李牧竟然买了一家门面房,甚至还带了一个小院,忍不住惊叹道:“幸亏今日奴婢寻了几个仆人,否则的话,若是老爷的店铺开门,岂不是连个使唤的粗汉都找不到?”

李牧哈哈大笑:“一个首饰店而已,早开几天,晚开几天,能有什么关系?”

他将这些仆人都认了一遍,随后让他们收拾房间,暂时住在了东西厢房和后院。

四名女仆都会做饭,第一顿晚饭就是她们做的,李牧吃了几口,发现味道确实不错,对胡芸娘极为满意:“芸娘,这次你有心了!”

胡芸娘受宠若惊:“哎呀,这是奴婢应该做的!”

李牧笑道:“做的好,就应该奖励。”

他手掌一翻,掌心里已经多出了一根尸魔的指甲:“今天我在城内斩杀了一头尸魔,还算有点道行,费了我好大的力气,才将它杀死,爆了点炼器材料,这枚指甲给你吧。”

“尸魔?”

胡芸娘大惊:“这清河县城竟然出现了尸魔?”

僵尸诞生了神智之后,才能有资格被称为尸魔。

尸魔比僵尸可要恐怖的多,一般的僵尸都刀枪不入,极难被杀死,而尸魔则更加厉害,不在阴阳五行中,并不惧怕阳光,且若是有心隐藏,真的便会与常人无异。

修为到不了一定境界的人,根本就看不出尸魔的身份。

这尸魔的实力有高有低,一般的尸魔也不是寻常修士能够对付得了的,而厉害的尸魔更是难以抗衡。

曾有佛门修士的金身遗蜕发生了尸变,成为了尸魔,那叫一个厉害,菩萨都敢吃,自号应声佛祖,敢与世尊叫板,至今不曾陨落,已经成了绝世大魔头。

就是普通的尸魔,但也非同小可,起码得金丹境界的高手,才能从容应对。

但是金丹境界的修士,已经是修士中的大高手,平常绝少遇到。

等到他们得知尸魔为祸时,黄花菜都凉了,即便是最后将尸魔降服了,但尸魔造成的破坏却已成事实,死了的人也不能复活。

因此每次地方上出现尸魔,都会死伤不少人。

正道修士按照惯例,一般都会姗姗来迟,那时候人早就死绝了。

现在听李牧说清河县出现了尸魔,胡芸娘一阵心惊肉跳:“老爷,您竟然杀了一头尸魔?天呐,尸魔浑身上下坚若精钢,金丹期高手对上它们都感到吃力,竟然被您杀死了?”

她伸手接过李牧递来的尸魔指甲,又是吃惊又是高兴:“奴婢最近正想炼制一把飞剑,没想到老爷早就为我把材料准备好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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