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辛苦你们了,辛苦你们了,忙了一天一夜!”走出森林后,吴凡看见刘天生正带了几个村民在那里等着,刘天生看见吴凡后,眼含热泪上来,客气地说道。
“天生叔,你还客气什么,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、本分的事情。只可惜虽然李虎他们三个恶人已经灭掉了,算是报了仇,但是小玲姐却再也回不来了,唉!”吴凡长叹一声。
“是啊,怎么办啊?小平他们哭晕了好几次。看到他们两个老人家哭的那个样子,我们没有一个人不哭的,都在替他们难过,唉!”刘天生也是声音哽咽,无限悲伤。
吴凡对身边的小雪说道:“小雪,还有大姐,二姐,三姐,那个月娇和雷神可是回来做客的,陈明他们也都是客人,你们四个是主人,这样吧,你们先带客人回去,好好的招待,让他们在四合院多玩几天。我就跟天生叔去小平叔家里走一转,好吧?”
“好的,那我们就回去了,小吴哥哥再见啊!”小雪很兴奋地挥了挥手,然后就朝陈月娇她们喊道,“走,跟我回四合院去,我们好久没在一起玩了,要好好地玩一下。”
“走了,走了!”尼家姐妹也向陈月娇她们喊道。
毕竟她们曾经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,感情非常深厚,那是真正的犹如亲生姐妹一样。
再说了,她们终究还是外来的客人,和李小玲的感情也不是特别的深厚,所以伤感的情绪也不如吴凡。
有一个著名的作家写过几句话是非常有意思的,“死去何所道,托体同山阿,亲戚或余悲,他人亦已歌!”
意思是一个人死了有什么好说的,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身体交付给泥土而已,只有自己的至亲或许还处在悲伤之中,其他的人早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。
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外面打工,和家里人在一起的日子越来越少,感情也不可避免地变淡,所以现在即使是父母死了,也很少有人嚎啕大哭了,只是冷静地办理后事而已。
很快,陈月娇他她们三十几个人就浩浩荡荡地朝四合院走去了。
吴凡就随着刘天生等几个村民来到了李小平的家里。
看见吴凡来了,那些在他家里帮忙的村民和公司的员工赶紧站了起来,非常客气及感激地说道:“吴凡,你来了,辛苦你们了,带着人在森林里找了一天一夜,才终于把那三个畜生找到,终使那三个畜生被老虎吃掉了。”
“没事,没事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!”吴凡摆了摆手,意思是让大家无须客气。
“吴凡,吴凡……”当看见吴凡走进厅屋时,李小平和周紫若不约而同,跌跌撞撞地向他走过来,拉住他的手,忍不住哭喊道,“吴凡,我们怎么办啊?小玲她再也回不来了,没有人给我们养老送终了,我们命好苦啊!”
这还是吴凡在李小玲的尸体运回来后第一次来到这里,李小平等村民都把他当成了主心骨,所以看见他来了,自然是悲从心中涌起。
“唉,小平叔,婶婶,节哀顺变啊!”吴凡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说什么,在人家如此巨大的悲痛面前,一般的言语安慰实在是起不了什么作用。
“吴凡,刚才尼家二姐把小玲的灵牌和相片送回来了,上面有那三个畜生的血,算是用他们的人头血祭了,也算是替小玲报仇了,我们非常感谢,谢谢你啊!”李小平继续抽泣地说道。
“惭愧呀,惭愧,如果我们当时早点把李虎他们三个抓住了,小玲姐也不至于这样,唉,是我对不起你们,对不起你!”吴凡泪流满面地摇了摇头。
接着他来到了李小玲的灵位前,“扑通!”一声跪了下去。
他这一跪,让旁边的人无不身体一震,神色大变。
毕竟现在的吴凡就是桃源村的精神领袖,是王者一般的人物,而且他和李小玲也是差不多年龄的,按说他是可以不用跪下去的。
一个如王者一般的人物,都给李小玲下跪,自然让大家内心极为震撼。
“小玲,小玲呀,吴凡都给你下跪了,你怎么这样,为什么要离开我们呢?我们大家都很难过呀,你为什么要走……”李小平和周紫若看见吴凡下跪,更加伤心,趴在棺材上痛哭起来。
刘天生他们赶紧去安慰,然后说道:“好了,好了,小平,赶紧把吴凡拉起来吧。”
在农村里面,有个这样的风俗,就是死者为大,一般只要不是长辈或者年纪大很多的,进到灵堂时候都要给死者下跪,然后上香敬酒这些,同时死者的晚辈都要在旁边陪跑,在拜祭的人起来并且扶他们起来之时,他们才能起来。
而李小玲因为根本没有结婚,所以肯定没有后代来陪跪,这样的话反而要长辈去把那个拜祭的人拉起来。
“吴凡,起来吧,起来吧,你是我们的恩人,你给小玲下跪,我们都不敢当,承受不起,起来吧,起来吧!”李小平赶紧上前把吴凡拉了起来。
这时,旁边的范水冰等人也过来扶住吴凡来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,同时刘天生等人就扶着李小平跟周紫若也坐了下来。
一时之间大家都在唉声叹气,并没人再说话了,灵堂的气氛让人悲哀。
一会儿后,范水冰轻轻地在吴凡背上拍了一拍,说道:“吴凡,昨天你们在森林里搜索了一天一夜,晚上肯定也没休息好,不如先回去睡一下,这里反正也没那么快举行仪式,要傍晚时分去了。”
“对,回去休息一下吧,这里有我们呢,放心吧!”刘天生也劝说了一句。
还别说,吴凡昨天确实睡得不够,毕竟那是在野外,而且习惯了和林妙在一起抱着睡,她不在身边,确实睡得不怎么好。
于是,他也不再客气,说道:“好吧,那我就先回去休息一下,你们在这看着啊。”
刘天生和李小平把吴凡送出了李家门口大路上。